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公共设施收入……一个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每年动辄数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这些收益都去哪儿了?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账目公布不规范或鲜见公布,大都沦为一笔糊涂账。

公共收益去哪儿了

“做拖把的品牌有很多,但很少像大卫这样,专门做拖把,做得更专业,大卫,拖把专家……”这是文兴路一家小区11号楼电梯内电子屏广告牌内容。“我每天要听好几回,已经被洗脑,广告词背得比黄晓明还熟,但是收益业主一分钱没见着。”业主王杰说,除了电梯内的广告,院子里还安装了出售纯净水的自动售卖机、借书柜、果蔬无人销售柜,这些应该都是有收益的。但无论是广告收益,还是公共区域设施经营所得,都是一笔糊涂账。

南中环桥西一小区的住户乔燕近期刚换了房子,她说,新搬进这个小区发现,公共区域广告就比较多,比如电梯间,时常就能看到一些药品、家居等广告。就连小区物业管理公告栏都有近一半的面积被装修、宽带网等各类广告占据。“至于这些广告收益有多少,用在哪里,我们就不知道了。”

上述小区存在的情况不是个例,记者采访的9个住宅小区中,公共区域都有广告张贴。采访的12位业主中,有4位业主表示,他们曾多次找物业希望公示公共收益,但是物业却藏着掖着不给看。他们也曾在业主群中要求投放电梯广告须经过业主同意,但都石沉大海。

收益成了“灰色地带”

乔燕给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他们小区共20栋楼,按80部电梯,每部电梯内一个电子屏广告牌计算。一年下来,仅电梯广告收入就有几十万元,加上停车费等其他收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这么大一笔钱,物业公司都干了什么。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我市定期对公共收益进行公示的物业公司很少,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情况相对好一些,比如万柏林区的紫荆假日小区,业委会把小区公共收益的结余额,给700余户业主发放米、面、油、红包、停车卡等福利,让其他小区的业主们羡慕不已。采访中,有的物业公司表示,公共收益的费用补充了公共维修基金,用在了小区绿化、车位维护和电梯投保等方面。但对于为何不对公共收益相关明细进行公示,多数物业工作人员不明确答复,有的甚至拒绝回答。

对于小区公共收益,一位曾在多个小区从事过物业管理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很多高层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都是由物业公司支配,是物业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如果没人过问,相关部门又缺少监管,那么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就成了财务管理的隐患。”

运用法律参与监督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小区公共收益包括:占用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将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收益;公共区域内租赁摊位租金、摊位费、入场费和场地费等收益;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如电梯间广告、楼道广告、户外广告等收益,如何保证这些收益用之于民呢?

去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作出了明确规定。《民法典》第282条中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民法典》明确了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同时,第283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关于公共收益的账目公开,《民法典》第943规定: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公司必须向业主定期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报告。这意味着,小区公共收益不应是“糊涂账”。对此,省房协相关人士建议消费者,成立业主委员会,拿起法律武器,参与小区治理,维护自身权益。

短评

公共收益咋办业主说了算

公共收益不公开,用在哪儿不知道,是不少小区共同面对的管理困境。

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受人力、管理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业主委员会、业主不可能去具体参与公共收益管理等工作,公共收益费用收取、管理、使用,一般情况下是物业一手操办。这种缺乏监督的管理机制,造成了“糊涂账”。有的住户甚至不知道还有公共收益这回事。

要将小区公共利益拉回“正轨”,首先是加强业主的法律意识,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能被物业牵着“鼻子”走;其次物业要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未经业委会授权,不能随意支配小区公共利益;另外就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问责制度,保障小区公共利益,小区公共事务由业主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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