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天,我市晴朗干燥,气温高,午后光辐射较强,臭氧和PM10成为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控制两大污染物排放,5月18日上午,我市发布夏季空气质量保障首个调度令,决定从5月19日0时至21日18时,采取多项污染物减排措施。

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执行错峰停产要求:全市各沥青拌合厂(站)停止沥青拌合作业;42家工业企业和146家汽车4S店(汽修厂),在夏季高温时段(10时至18时),停止生产和喷涂作业;未完成活性炭更换的各类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停止相关工序作业;未完成活性炭更换的各涉喷漆工序的汽车4S店(汽修厂),停止溶剂型表面清洗和喷涂作业。各企业停止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

全市钢铁、焦化企业,潞安太化等重点企业,按照事先制定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制指标要求。全市化工(含煤化工)、炭黑、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得安排生产设备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油品储运销行业,我市明确,在夏季高温时段(10时至18时),停止油品装卸和运输作业。

同时,严格各类施工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全市停止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护栏喷涂粉刷等公共设施作业。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各施工单位停止非“绿标”施工机械使用。国五以下(不含国五)渣土车辆(不含污泥运输车)停止运输。

为抑制高温以及干燥天气的影响,我市还将实施城市清洗降温,加大道路洒水冲洗和喷雾作业频次,保持地面湿润,降低地面温度,减缓臭氧生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