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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启动2023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申报工作。

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是指面向旅游业开展科技研发或应用,以拓展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优化旅游服务、提升游客体验和满意度为目标,旅游和科技融合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示范意义的独立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主题乐园、特色小镇等。评定遵循“自愿申报、自主创建、注重实效、突出示范、规范评审、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

申报要求明确,申报示范园区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有明确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良好的发展潜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性数据泄露、环境污染事件或安全、消防、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

申报程序为: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并组织申报材料,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各市推荐不超过两家;最终,省文旅厅组织专家组在各市推荐基础上再评选出两家单位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张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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