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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相关工作重点。推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扩面提质,与首批支持城市连线成网、互相促进,分布更加平衡合理。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6条主轴和西部陆海走廊、大陆桥走廊、沿边通道及其辐射范围,拓展枢纽辐射空间和跨区域交通资源配置能力,加强对尚未覆盖区域的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南北互动、东西交融。

同时,鼓励产业关联度高、货运物流一体化运行需要明显、通道连接紧密的城市依托国家规划确定的城市群跨省联合申报,注重发挥城市各自比较优势、形成综合货运枢纽体系建设合力。

通知要求严格做好项目遴选工作。按照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技术指引(暂行)要求遴选项目,增强重点项目合规性和对目标任务、绩效目标的支撑性。注重推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国际邮政快递处理中心融合联动、有效衔接,完善多式联运功能、提升多式联运效率,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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