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5月开始,我省共有308.8万套房屋纳入“清零行动”,截至目前,首次登记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纳入“清零行动”的房屋包括,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上符合城乡规划且可予以保留的住房和办公、经营、生产性用房;2016年12月31日后建成并投入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上证件齐全、产权清晰、已缴清各种税费的房屋。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99.2万户群众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清零行动”大幅增加了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总量,扩大了二手房交易的合法基数,以往大量因房屋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合法买卖、出租、抵押、继承的问题,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后都可以正常办理。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全省房屋契税逆势上扬,共收缴32.43亿元,其中通过清零行动上缴28.42亿元。

不动产权证是对购买房产行为的有效、合法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凭证,是该房产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问题时的有效凭证,也是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时的重要法律依据,建议市民积极主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迟办或不办不动产权证,不利于购房者维护自身利益。只有拿到不动产权证,购房者才是该不动产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具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首次登记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不动产的第一次登记,是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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