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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金控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借款。
其中,不超过20亿元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不超过20亿元不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