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设现代金融创新高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到,到2025年,基本形成“共建共享金融业态、共建共享金融科技、共建共享信用机制、共建共享法治环境、彰显特色放大优势”的金融工作体系,全力推动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成为全球金融创新要素集聚区,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形成标志性成果,全球跨境支付结算中心基本建成,非公开市场成交规模全国第一,率先打造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支撑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金融业发展综合水平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突破3000亿元;培育千亿级金融创新类产业集群不少于3个;非公开市场交易金额突破千亿元;跨境支付结算总额达到2万亿元;创新资本管理规模超1万亿元;无形资产抵质押融资突破千亿元;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超3000家;累计培育上市公司突破400家,直接融资占比30%左右;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年增长20%以上,金融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年增长15%以上。
意见提出,建设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效能。优化五大产业生态圈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合作,创新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等融资业务。支持供应链企业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融资,对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较上一年同比增速前10名的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确权融资金额0.0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整合物流大数据资源,综合应用物流、电商和金融等数据,探索构建集仓储、配送、物流信息交换撮合、资金支付结算为一体的物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打造国际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中心。强化金融创新策源功能。加快集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全面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支持高端金融科研平台发展。引导持牌金融机构总部设立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对新设立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金融科技子公司,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重点支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托杭州金融产业优势,设立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和测评中心等重要机构,对实收资本在2亿元(含)以上的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实施“险资融杭”行动。大力推动保险资金入杭,支持建立项目管理清单,发放永续债权产品、股权投资产品等投融资产品,拓宽我市重大项目、重点产业融资渠道,持续优化融资结构。鼓励金融机构帮助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助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对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的保险资金,按照其融资额的0.5%给予融资方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