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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据了解,《措施》提出,集约节约精准项目供地,支持重点产业链上的先进制造业“工业上楼”项目,投资强度达到产业园区规定的,经市级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不低于我市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在产业园区内公开招拍挂的商服用地及商业兼容住宅用地,宗地项目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比例部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结合不同产业类型及特点自主确定自持或整体有条件转让。

此外,支持高能级项目,探索加大新型产业用地、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力度,满足产业融合发展需求。支持国有企业运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工具转型运营标准厂房、专业楼宇等载体,推动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证券化,形成载体资源良性滚动开发运营模式。

另悉,支持成都已上市企业在资本市场再融资,按融资净额中投入成都市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金融机构优化间接融资,引导市域内金融机构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探索供应链整体授信、主动授信、随借随还等贷款模式,鼓励采取专项贷款、无缝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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