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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即贷款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此外,提高无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无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12000元/人年提高至14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