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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晚间,就2016年7月签订的美国洛杉矶项目工程,中泛控股有限公司接获总承包商律师代表根据1981年公司法第162条所发出日期为2023年8月1日的法定要求偿债书。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当中要求中泛控股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之日起计21天内支付金额2284.83万美元(为结欠总承包商的款项总额连同截至2023年7月18日的累计利息),否则总承包商可向百慕达最高法院提出呈请,要求百慕达最高法院颁令将中泛控股清盘。

中泛控股正就此寻求法律意见,并与总承包商进行商讨,以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中泛控股将适时或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就法定要求偿债书再作公告。

过往报道显示,上述建筑项目涉及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一幅土地上兴建住宅物业、酒店及购物中心,旨在将该土地发展为一个大型多用途城市商业综合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38,249.11平方米。中泛控股2016年时宣布,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泛海广场有限公司与承建商就建筑项目订立建筑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8.14亿美元(相当于约港币63.12亿元),可就建筑项目的建筑工程变动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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