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组织机构具体有:
1、股东会。即全体股权持有者组成;
2、监事会。且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3、董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