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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建华)记者从1月12日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省政府将对17项民生政策进行提标扩面、动态调整。
这17项民生政策包括:对5项较低保障水平的民生政策提高标准,包括在岗村医岗位补助财政安排1000元/村室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5元/人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提标1500元、分散供养1至4级残疾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购(建)房补助经费提标5.5万元/人、城乡低保家庭中80—99岁老年人补贴提标20元/人月。
对两项有政策要求的民生政策按规定提标扩面,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提标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大补贴范围。
对10项已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民生政策动态调整标准,包括城市和农村低保补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养育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补贴、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