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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2022年12月30日,ST国安全资子公司国安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安(海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高发)与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澄迈同鑫)收到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澄综执罚字[2022]第ZG060号)。因海南高发与澄迈同鑫涉嫌未按规划报建方案建设项目,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其进行处罚。

经调查核实,海南高发、澄迈同鑫涉嫌未按规划报建方案建设中信国安体育文化产业基地(南区)项目,违法建设面积为34704.25平方米,建设工程造价为92235595.86元(约9223.56万元)人民币,违法收入为123542900元(约1.23亿元)人民币。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收入123542900元(1.23亿元)人民币;2.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9223559.58元(922.35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公告表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没收违法收入1.23亿元,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0.09亿元,处罚金额总计1.33亿元,经初步测算,该事项对公司合并口径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7300万元,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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