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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彩云)近日,为加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称,将根据《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开展2023年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依托相关行政区域设立,区域范围为县(市、区)、乡镇(街道)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布区域内的若干县(市、区)、乡镇(街道)。同一行政区域内涉及多个县区的,要由市政府统一申报。申报主体要认真梳理提炼申报地区的文化形态特征等,每个市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申报程序具体为:申报主体申报完成后,市文旅局将组织开展审核论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文旅厅提出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省文旅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地区,组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现场答辩等,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地区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批复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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