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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每月咨询更新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新明中国此前委任接管人接管公司的若干股份;向Chance Talent Management Limited发行可换股债券。2020年11月24日,新明中国控股获悉,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黎嘉恩先生及何国梁先生于2020年11月18日获Chance Talent委任为共同及个别接管人以接管Xinxing Company Limited所持有的9.4亿股股份。

新明中国已向接管人就以下事项作出查询, (i)接管人是否已有任何计划出售9.4亿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50.04%),该等股份已于公司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的公告所述,作为可换股债券的抵押品押记予Chance Talent,本金总额不超过3亿港元;(ii)是否存在与任何潜在买方就任何出售押记股份事项有关的任何磋商;及(iii)接管人是否接获任何购买押记股份的要约。

于2023年2月27日,接管人告知公司,已就潜在购买押记股份与潜在买方商讨,而于本公告日期,概无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截至此次公告日期,可换股债券项下的本金额3亿港元及利息尚未结算。

截至此次公告日,新明中国控股由Xinxing持股41.33%;何国梁及黎嘉恩(以接管人身份)持股10.00%;公众股东持股48.67%;总股本为1,878,622,000股。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新明中国控股须每月刊发公告,直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公布作出要约的确实意图或决定不继续进行要约时为止。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视情况而定)适时或按规定另行刊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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