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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步步高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抵押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有:步步高以名下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499号步步高星城商业中心部分物业(建筑面积7412.27平方米)和子公司郴州步步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名下位于郴州市国庆北路步步高置业·新天地(建筑面积69444.95平方米)为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提供抵押担保,并且为存量6亿元授信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
还以名下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建设南路与邵阳大道交汇处邵阳步步高新天地部分11套物业(建筑面积73997.81平方米)、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建设南路与邵阳大道交汇处邵阳步步高新天地4套物业(建筑面积86210.23平方米)、位于郴州市国庆北路步步高置业·新天地97套物业(建筑面积11811.122平方米)和子公司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宜春市中山中路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2套物业(建筑面积61188.79平方米)为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