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12月2日,福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披露有关重组交易及清洗豁免的最新状况。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公告表示,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载有(其中包括)股本重组;更改每手买卖单位认购事项;特别授权;清洗豁免;计划;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有关重组交易及清洗豁免的推荐建议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有关重组交易及清洗豁免的意见函件;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进一步详情的通函原须于该公告日期起21日内(即于2022年10月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于2022年10月5日及2022年11月3日,执行人员豁免福晟国际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8.2的规定,将寄发通函的最后时限分别延长至2022年11月4日及其后至2022年12月5日。
福晟国际表示,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加载通函的若干数据,包括(其中包括)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件、债务声明以及有关该公司财务或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动的声明,福晟国际已向执行人员提出申请,要求豁免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8.2的规定,而执行人员已批准福晟国际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予股东,由2022年12月5日推延至2023年1月6日或之前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