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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股东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通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8亿股将被执行司法拍卖,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0001%。
据了解,上海金融法院就关于申请执行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弘敏等执行案件,将对被执行人广东弘敏所持有的金科股份44.8亿股票进行处置,并拟定于2023年3月8日10时至2023年3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分三笔159,094,477股、162,392,627股及159,094,478股在“京东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
若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广东弘敏将不再持有金科地产股份,则金科地产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黄红云及一致行动人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集团”)、广东弘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11.97亿股变更为7.16亿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3.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