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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泛海控股、华夏幸福及福建阳光的自律处分信息。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事项。二是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事项。三是未及时披露资产被冻结事项。

同时,泛海控股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泛海控股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陆洋予以警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披露2022年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二是未按要求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同时,华夏幸福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华夏幸福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胡艳丽予以通报批评。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按期披露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等多期财务信息。二是未及时披露“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4”未按期足额兑付事项。

同时,福建阳光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福建阳光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刘冬平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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