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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宝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3月21日上午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藉以考虑并酌情批准买卖协议、收购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2022年10月19日,宝新金融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宝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深圳宏佳新科技有限公司(宝新置地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就目标公司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宝新置地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签订买卖协议,总代价为23.05亿元,交易分为两个阶段。
根据买卖协议,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第一阶段销售股权(占目标公司总股权及实际缴足注册资本51%),代价为11.76亿元,将抵销宝新置地贷款约人民币11.64亿元,最终现金代价约为人民币1210万元。
第二阶段代价为人民币11.29亿元,以应收宝新置地集团账款约人民币4.15亿元抵销,余额约为人民币7.15亿元。
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于2022年6月30日的估值约人民币28.70亿元,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从事开发建设项目,总土地面积约16.7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5.10万平方米,分为三个区域。
根据公告,于第一阶段完成后,目标公司向宝新置地集团提供财务援助,包括目标公司应收宝新置地集团账款;及目标公司(作为质押人)向厦门国际信托(作为承押人)授予土地抵押,以担保厦门国际信托向深圳宝新(宝新置地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授予的有抵押贷款(本金及应计利息约为人民币3.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