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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佳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票据交换要约第十一次经延长届满期限为2023年5月8日及第十一次经延长指示费用期限为2023年5月9日。

当天早前,佳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延长第十次经延长届满期限及第十次经延长指示费用期限等补充文件。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截至2023年3月6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该公司已接获持有第一批2022年10月票据、第二批2022年10月票据、2023年2月票据、2023年4月票据、2023年7月票据及2024年2月票据(统称交换票据)本金总额为8.07亿美元的持有人的交回指示,相当于交换票据尚未交回本金总额约61.86%。

佳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表示,该指示已表明交换票据的有关持有人支持交换要约,一旦完成,将有助该公司管理其离岸财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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