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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香港今年消费券第一期金额3000元将于4月16日发放。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为了尽快发放消费券,市民收取第一期消费券将不可转会,会沿用去年的消费券账户。
陈茂波称,过去派发消费券的经验,是当月消费额会上升,甚至能带动整季消费,故此认为分两期发放,会有更大提振效果。当局预期,今年消费券计划对GDP有0.6个百分点提升。
被问到为何不在下月复活节假期前发放以加大提振消费,陈茂波指出,现时预计有5万人因其消费券账户已失效,而须在指定期限更新账户;当局在收到市民更新账户的数据后,会再交到各电子支付工具营办商,这些公司亦需时间在后台系统处理,故此安排在4月16日发放会较为稳妥。
对于今年会否是最后一次派发消费券,陈茂波指,每次派发都动用不少金额,消费券作为恒常计划是不可行,明年会否再派要审时度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