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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自2023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意见》提出,支持具有较强资金实力、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优势整车企业在成都市投资建设新能源整车项目。强化国有平台公司战略投入,探索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投资等方式组建本地大型汽车集团。
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意见》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支持举办汽车嘉年华等主题车展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抱团让利。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联动销售企业在大型购物中心、特色步行街、机关、场镇等场景开展新能源汽车展示促销活动。
《意见》还提到,市、区(市)县、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结合未来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规划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通过自筹资金或与第三方专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合作等方式配建充电设施,并鼓励对外开放共享。到2025年,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泊位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