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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首旅酒店控股股东首旅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59号)。

首旅集团于2021年6月出具《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将首旅置业持有的诺金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等事项。截至目前,首旅集团尚未完成上述承诺事项。

决定书中通知:首旅集团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规定的违反承诺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首旅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首旅集团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履行承诺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向北京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据悉,首旅酒店曾表示,对于诺金公司、凯燕国际及北京诺金酒店、环球影城大酒店、诺金度假酒店及北京饭店诺金,首旅集团承诺将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将首旅置业持有的诺金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

从股权关系上,首旅置业持诺金公司100%的股权,诺金公司持有凯燕国际50%的股权,凯燕国际管理北京诺金酒店。

首旅酒店亦在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与相关方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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