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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3月23日,上交所披露关于华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包括认购对象;本次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经营情况等。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参与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且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28.49%。根据回复,华发集团承诺用于认购华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发集团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同时,华发股份在回复函中还披露了本次4个募投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南京燕子矶G82项目”“湛江华发新城市南(北)花园项目”“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的项目类型、销售对象,开工建设情况、预售情况、后续进度安排及预计竣工交付时间。同时指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投资方向为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
其还指出,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拿地拍地或开发新楼盘等增量项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