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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函称,关于公司债券注册文件需补充信息的事项,由于反馈需要将募集数据更新至2023年一季度,涉及内容较多,故申请延迟反馈补充信息及更新的注册材料。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5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22扬城建CP001”,该债券规模10亿元,余额10亿元,利率为2.85%。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人民币直接债务融资余额为314.00亿元,其中公司债157.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21.00亿元、短期融资券15.00亿元、中期票据83.0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37.50亿元;待偿还海外美元债余额为3亿美元。

5月5日,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注册文件信息补充的函,据此,发行人需进一步补充募集资金用途有关情况的说明和专项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关承诺;完善业务合法合规性;以及根据新的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一季度报表对募集说明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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