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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记者从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太原出台《太原市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提出,太原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设立规模为5000万元,通过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太原作为省会城市,发展数字经济最有基础、最有优势,在产业基础、科研实力、数字基础设施、人才支撑、政策环境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禀赋和条件,太原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快速成长,数字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提升,数字经济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根据赛迪顾问数字经济产业研究中心评选的“2022年数字经济发展百强城市”,太原位列33位。

如何进一步发挥“数字”作用?《实施方案》明确太原未来三年发展目标。2025年太原市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80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15%,占GDP比重达到3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2030年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为实现目标,太原将实施十大重点工程,采取十项措施。十大重点工程包括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工程、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核心产业能级跃迁工程、能源数字化引领工程、制造业智改数转工程、农业数字化提升工程、服务业数字化赋能工程、数字政府牵引工程、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工程、数据价值化工程10个方面32项重要任务。十项措施包括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推进全域协同发展、实施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打造特色产业园、开放应用场景、发挥市属国企数字化引领作用、推动开放合作、打造良好发展环境、汇聚发展“政策池”和“资金池”十个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中提到完善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太原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设立规模5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招商引资等。(周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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