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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我省于近日出台《江西省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本省药品经营企业委托储运,为加快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高效专业的药品物流体系,规范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业务提供政策支持。
据悉,《指导意见》结合我省药品现代物流现状,在机构与人员、设施与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委托储运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通过对企业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服务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全省药品流通体系现代化进程。目前,我省共有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19家,主要集中在南昌、樟树,委托储存与配送企业有105家,累计销售额达410亿元,占全省总销售额67.7%,已逐渐形成集约化、智能化、数字化规模效应。(全媒体记者殷琪惠 实习生刘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