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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日前联合下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细则》明确指出,项目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支出范围包括:移民能够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农业生产设施建设;交通、供电、供水、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监测评估、绩效评价、稽查、审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细则》明确,按照“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项目将建立公示制度。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管护责任等情况,在村内张榜公示,接受移民群众的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移民管理机构)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级财政部门、水利部门(移民管理机构)及资金使用单位,接受上级财政、发展改革、水利、审计、监察、移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逃避。如果项目资金在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截留、挤占、挪用等财政违法行为的,我省将对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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