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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9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将推动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健全完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构建多元回收、集中分拣、安全存运和无害处理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助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
根据《通知》,将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等,分类推进建设综合型分拣中心和专业型分拣中心,健全城乡可回收物、二手商品、废旧物资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将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
推进“两网”协同运行。商务、城管、农业、供销部门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流程对接。回收环节,推动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可回收物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实行人员、场地融合,防止可回收物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分拣转运环节,探索利用垃圾转运站场地设立可回收物回收分拣转运站,推动功能整合,回收分拣出来的可回收物;资源利用环节,探索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与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园区设施共享、生态共生。
建立财政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财政补贴机制,出台低值可回收物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和细化部门职责以及计量数据、补贴资金、台账制度、考核机制等,对分类、回收、转运、处置等环节补贴。在各地市财政补贴低值可回收物的基础上,省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支持。
拓展回收处理渠道。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搭建预约回收平台,开展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服务。推动社区、商圈、公共机构等场所支持回收企业投放智能回收设施,扩大智能回收设施覆盖范围,方便群众交投。
促进集约规范发展。鼓励回收骨干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形成稳定、高效、安全、便捷的回收渠道。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