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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企业新扩建的800吨/天活性石灰项目怎么完成自主竣工验收,何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呢?”这是在我省的生态环境监督帮扶中,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山西昌祥高钙石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督帮扶时,该企业提出的问题。

针对企业疑问,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王玮解答道:“2022年6月5日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后,水、气、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均由企业自主组织验收,不符合法定程序或验收时弄虚作假都会受到行政处罚。”

为了让企业更加了解相关政策,执法人员进一步解释说:“根据环保法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是验收责任主体,按要求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面对如此详细的解答,企业负责人频频点头表示认可。随后,执法人员检查了该企业的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认真细致地对企业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并在现场对企业环保人员进行普法,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小册子,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更加了解国家相关生态环境政策。

生态环境监督帮扶,不仅要精准把脉找“病因”,还得要对症下药开“药方”。去年以来,我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监督帮扶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一环,在监督中送服务,在服务中促监督,精准施策,科学查找问题,主动帮扶,依法监管,确保政策传达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了许多涉及环保的“急难愁盼”和难点堵点问题,提高企业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能力,受到企业广泛好评,也为企业发展增添了绿色前行的动力,为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作出贡献。

采访中,不少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监督帮扶中,围绕企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环境污染行为等问题,采用理论讲解和案例讲述相结合的方式,以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犯罪红线等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案例背后的环境风险和法律责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助力企业更好地开展绿色生产。

日前,我省再次出台指导方案,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监督帮扶工作范围覆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以及汾渭平原范围的晋中、吕梁、临汾、运城等8个市。帮扶工作内容覆盖了重污染天气应对,扬尘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重点行业治污设施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排污许可执行、无组织排放管控等情况执法检查,面源污染治理四方面。

本报记者程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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