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工资:指企业行政部门人员的工资,如应由费用列支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服务人员(如食堂炊事员),以及行政部门助理人员和全厂仓库人员的工资。
但技工学校、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厂外浴池、理发店、职工医院的人员工资。不包含在本项目中。
(资料图)
职工福利基金:指企业按行政部门和福利部门(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厂外浴池、理发店、医务人员)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差旅费:按规定支付行政部门员工出差的各种差旅费、住宿费、考勤费;当地交通费和餐费补贴;按规定支付职工及其家属的调动、搬家费用;支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对于患职业病的员工按规定到外地就医。
办公费:指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行政部门的办公费。政治工作部的宣传经费包括学习资料、摄影印刷费、报刊订阅费、厂报编辑稿费等。
折旧费:指行政部门按规定收取的固定资产(包括文教卫生福利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修理费:指行政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修理费。
材料消耗:指行政部门消耗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用于固定资产修理和劳动保护的材料。
低值易耗品摊销:指行政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和低值设备的摊销和修理费用。
工会经费: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和拨入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保费:指退休养老金、物价补贴、医疗费(包括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安置费、职工遣散费、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资金和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统筹退休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履行职能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咨询科学、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和法律顾问所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指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验资、资产评估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诉讼费:指企业因起诉或应诉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排污费:指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
绿化费用:指企业为绿化厂区而发生的绿化费用。
税: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印花税。(注:前/项适用于内资企业,后/项适用于外资企业)
技术开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业务招待费:指企业的所属部门为企业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
仓库费用:指企业材料、半成品及其产成品仓库为进行保管、整理等工作所耗用的材料、工具,备品和其他费用。
保险费:指行政管理部门(包括福利部门)应负担的财产物资保险费(不包括采购物资的途中保险费)。
水电费:指行政管理部门由于消耗水、电和照明用材料等而支付的费用。
运输费:指行政管理部门应负担的厂内运输部门和厂外运输机构所提供的运输费用。包括其办公用车辆的养路费、管理费、耗用燃料及其他材料等费用。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市内运杂费。
取暖费:指行政管理部门所支付的取暖费,包括取暖用燃料、蒸汽、热水、炉具等支出。
警卫消防费:指企业警卫。消防部门的维护费用和日常经费。如消耗的消防用材料物资、预防用材料物资、预防宣传费用、警卫消防人员服装和门卫费用等。
会议费:指企业因召开会议按照规定支付的各种费用,其中包括会议伙食补助费、会议公杂费、住宿费和会场租赁费、会议交通费等。
职工交通费:按照地方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市内交通补贴,为职工上下班工厂自备车和职工私车所耗用的汽油费、养路费等交通费以及职工探亲旅费等。
劳动保护费:指按照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给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饮食品(含外购矿泉饮水)的费用和劳动保护宣传费用。
租赁费:指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从外部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和用具等按规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租金。
环保卫生费:指企业为预防职业病而发生的工业卫生费;为保护工厂环境而发生的环境保护费用:“三废”费用;厂区清洁费用等。
坏账损失:指企业经批准实际转销的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或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
存货盘亏(减盘盈):指企业的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及产成品等盘亏,毁损、报废扣除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与上述存货盘盈相抵后的净损失。
试验检验费:指企业对材料或产品进行化验、检验、试验而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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