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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25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全资附属公司泓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于2022年7月25日,泓景有限公司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提供7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4天。

泓景有限公司为越秀地产全资附属公司,于融资协议项下责任由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保。

据融资协议规定,当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地产控股股东)持有少于30%越秀地产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当越秀企业不再是越秀地产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又或越秀企业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

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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