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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龙光集团发布2021年度业绩。
2021年龙光集团合约销售额为人民币1,402.0亿元,同比增长16.2%;收入为人民币782.9亿元,同比增长10.2%。年内溢利103.32亿元,同比下滑22.74%;核心溢利为人民币99.42亿元,核心溢利率12.7%。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为人民币95.85亿元,同比下滑20.4%。
于2021年12月31日,龙光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2,859亿元,同比上升17.4%。流动负债1551.26亿元。净债项权益比率为82.1%。净流动资产为人民币682.05亿元,而集团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的流动部分为人民币358.69亿元,其非限制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69.92亿元。
销售方面,截至去年底,龙光集团实现合约销售约人民币1,402.0亿元,同比上升约16.2%。合约销售中,大湾区、大西南区域、长江三角洲区域、新加坡及其他区域占比分别约为56.5%、15.7%、10.8%、1.9%及15.1%。合约销售主要来自大湾区及大西南区域。
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并改善财务状况,龙光集团制定以下计划及措施:
与当前有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优先票据和提供担保的债务的持有人以及公司债券投资者磋商本公司的若干借款、优先票据、提供担保的债务及公司债券展期事宜;持续推行措施以加快开发中物业及已竣工物业的预售及销售,加快销售回款及未付的 其他应收款项;继续于需要时出售资产或城市更新项目;继续积极落实措施以管控行政成本及资本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