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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孝感市孝昌县住建局等7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孝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户籍地限制,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观点新媒体获悉,《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户籍地限制,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孝昌县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额度为40万元。首次首套自住住房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70%;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60%。
此外,《通知》支持居民购房消费。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达到商品住房备案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享受市民同等义务教育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购买面积不超过144㎡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契税100%补贴,促进住房消费,激发市场活力。
对房企而言,《通知》提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项目无纠纷、信用记录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提前1个节点拨付预售监管资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加快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