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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万科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前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

根据公告显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内容包括: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绿色票据、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预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长租公寓、物流地产、产业园、养老公寓等募投项目)等用途。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包括: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2日(周一)下午4:00起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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