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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表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对于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充分发挥年度额度为10亿元的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对合作银行机构发放的1000万元及以下符合条件的普惠贷款,在发生不良贷款本金损失时给予合作银行机构最高50%的风险补偿。进一步发挥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作用,对合作银行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3000万元及以下符合条件的信用贷款,在发生不良贷款本金损失时给予合作银行机构最高50%的风险补偿。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取消市融资再担保公司对担保机构的再担保收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交通物流、养老服务、会展等行业企业,加大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优化贴现手续,降低贴现利率,助力企业加快恢复发展。鼓励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交通物流、养老服务、会展等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与金融机构共享信息,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发放更多信用贷款。

推动“信易贷”“粤信融”“中小融”等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主动对接服务小微、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新型农业经营等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深化创造性、差异化信用信息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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