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1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其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提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坚持“开正门、堵旁门”,遏增量、化存量。完善常态化协同监管,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
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隐性债务问责和信息公开。
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分类转型发展,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
坚持系统观念,高度警惕产业、金融等领域风险向财政转移集聚,支持做好房地产风险、金融风险等防范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