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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下属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往来资金分配调用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华夏幸福部分控股子公司(即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公司自身保交楼资金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拟向其股东按持股比例对项目公司暂时闲置盈余资金进行分配调用暨财务资助,并拟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项目公司对相关公司(即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4.19亿元额度。

前述额度占华夏幸福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4%,具体实施金额将在前述范围内根据公司下属公司资金情况确定。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据了解,项目公司将上述暂时闲置盈余资金按照股东入股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模式向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调用,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获得调用资金的同时,华夏幸福(含控股子公司)也可按照相应出资比例同时获得调用盈余资金。

截至2023年2月28日,上市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65亿元,占华夏幸福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37%,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即下属参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15.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2.38%,其中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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