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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4月21日晚披露,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观点新媒体查阅公告,光大嘉宝于2023年2月28日与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就光大嘉宝尚未向后者归还的4.39亿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即展期协议)。同日,光大嘉宝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宝投资”)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就为前述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之事签署了《基金份额质押协议》。

2023年3月16日,光大嘉宝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2023年4月21日,光大嘉宝向光控江苏提前归还了上述4.39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同日,该公司及嘉宝投资为该笔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提供的质押担保相应解除。

另悉,4月19日,光大嘉宝也发布了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公告。光大嘉宝于2023年4月19日与光控江苏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即展期协议)。该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为10.53亿元,借款年利率为6%,展期期限为6个月,即展期至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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