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对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嘉凯城于4月20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其预计营业收入由1.66亿元降至1.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9.7亿元扩大至亏损11.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亏损13.6亿元扩大至1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亿元。业绩修正主要原因为对存货、应收款项等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增加约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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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因预计2022年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嘉凯城说明公司近三年报告期末的存货构成,开发销售状态,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生产经营及销售情况等,分业务板块分别说明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主要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与2021年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变化,如是,请说明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该公司2022年半年度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于2023年4月20日补计提2022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被要求说明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及发生时间,以及迟至4月20日才补计提相关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时,深交所要求嘉凯城就以下问题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主要包括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涉及欠款方的具体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对象的信用风险较以前年度的变化情况;本次及以前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说明嘉和欣实业欠缴税款、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的具体情况,相关事项是否已实际影响嘉和欣实业的正常经营,并结合嘉和欣实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等,说明嘉和欣实业以前年度及2022年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恶化,本次及以前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报告期内集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形。

该公司已持有嘉和欣实业1%股权且委派执行董事并参与嘉和欣实业的经营管理。请公司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有关重大影响的判断,说明公司是否已能够对嘉和欣实业实施重大影响,公司对持有嘉和欣实业1%股权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另外,深交所要求嘉凯城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对如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包括说明公司除对存货、应收款项等计提减值外,其他影响业绩预告修正的主要事项、修正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影响。

公司涉及调整的部分业务的主要情况,结合涉及调整业务的相关合同条款及收入确认政策,说明本次收入调整的主要原因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相关调整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说明公司知悉可能导致净资产为负的最早时点,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还要求说明嘉凯城控股股东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涉及相关担保的具体情况及最新进展,并结合华建控股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进一步说明被冻结股份是否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相关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经营管理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华建控股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嘉凯城须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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