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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粤港澳三地在深圳共同公布110项“湾区标准”,目前已有110项标准纳入“湾区标准”清单,涵盖食品、粤菜、中医药、交通、养老、物流等25个领域。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今年4月6日,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召开,也是“湾区标准”首次在发布会上亮相并以清单形式公布。
据悉,“湾区标准”是非强制性标准,有两种生成方式:一是制定形成,在大湾区没有统一或互认标准的,由粤港澳3地共同制定,经确认后纳入“湾区标准”清单。二是采信形成,对已有且适宜在大湾区实施的标准,经确认后纳入“湾区标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