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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有关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第5项决议案已获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年度股息将派付予于2023年6月13日结束营业时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应付H股股东的年度股息将以人民币宣派并以港元支付,因此,就每股H股应付的年度股息为0.56795港元(税前),年度股息将于2023年7月13日或之前支付,除净日为6月8日。
同一天,保利物业还宣布,经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吴兰玉女士获委任为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刘平先生、胡在新先生及黄海先生获委任为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王小军先生、谭燕女士及张礼卿先生获委任为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2023年5月17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同时,经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廖模琼女士及杨海波先生获委任为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穆静女士获委任为该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任期自2023年5月17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公告还披露,董事会欣然宣布,根据保利物业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吴兰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根据该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1)聘任姚玉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2)聘任邹福顺先生、靳勤先生、赵斌斌先生、朱芮嘉女士、刘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3)聘任尹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4)聘任何杰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该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