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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消息,日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关于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消费的意见》(简称《意见》)的通知。
在支持企业人才引进方面,《意见》提到,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提升营商环境,聚力创新创业,努力构建“如鱼得水、如鸟归林”的一流营商环境,鼓励通州区内企业购置区内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用于企业引进人才居住生活,一次性购买通州区内同一楼盘新建普通商品住宅5套(含)以上,按房款总额给予1%的购房补贴。
在支持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刚需和改善性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在通州区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二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含)以下的住宅,给予房款总额(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的价款)1.5%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144㎡以上的住宅,给予房款总额(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的价款)1%的购房补贴。
按照规定,《意见》中购房补贴的房款总额以不动产销售发票载明的成交价款(不含税)为准,不包括储藏室、车位、车库价款。购房时间范围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同时,该《意见》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执行期间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的购房企业或家庭,可享受以上相应购房补贴政策。每个企业或家庭仅可享受一次本《意见》规定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