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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深圳港集团与汕尾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方位深化港口、海洋、物流、能源及临港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关系。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已有合作基础上,建立全方位合作机制,充分利用汕尾市可开发土地、岸线、海洋等资源禀赋,与深圳港集团的技术、管理、资本、品牌等相结合,整合汕尾港区资源,提升汕尾港基础设施水平、提高港口竞争力,不断拓展新发展空间,发挥汕尾港整体协同优势,高质量推进双方产业合作,做强做优做大汕尾港航及文旅产业,助力汕尾全面接轨深圳,加快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此外,合作签约仪式上还开展了另两项相关签约活动。盐田港股份公司与汕尾市交通投资公司签订了《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合作意向书》,华舟海洋公司与汕尾市港口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风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展海上风电船舶服务业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