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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消息,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贵州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贵州省将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规范存量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强化居住社区变电容量保障;明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管理。
《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建居住社区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监管,确保新建居住社区固定停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此外,《方案》中也提到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居住社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10%,且居住社区变压器容量须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后续建设需求,按技术标准配套建设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消防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