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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19碧地03”、“20碧地03”、“20碧地04”将自2023年8月18日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转让并继续停牌。转让安排具体如下:
特定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特定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特定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碧桂园表示,当前公司债券兑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约定落实偿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