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防火防盗防闺蜜,很多闺蜜,看似姐妹情深,实际上却经不起任何检验。
近日,江西吉安吉州区,一女子与男友闹了矛盾。为了讨男友欢心,女子竟偷了闺蜜的订婚金手镯。拿去变卖后给男友买了高档手机,还计划带男友出去旅游。
这日,女子卢某发现自己放在卧室梳妆台下的首饰盒里的金手镯不翼而飞,随即便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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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卢某称,这个金手镯是男友送给她的订婚礼物之一,当时买成16900元。警方现场调查发现,与金手镯放在一起的另外“三金”都安好无恙,并未失窃。如果说是有小偷入室盗窃,那为何不将其它“三金”一起偷走,这不合常理。
警方还发现,卢某家里并无翻动痕迹,门窗完好。因此怀疑偷盗者对这里环境熟悉,知道金手镯的存放位置,很可能是熟人作案。
这时候卢某向警方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其合租闺蜜李某,前段时间还付不起房租,最近却经常买东西,不仅买了一部高档手机,还计划去旅游。
虽然觉得闺蜜很可疑,但她又不愿意相信闺蜜会偷她的东西。
经过调查取证,警方很快便掌握了李某的犯罪证据,并将李某抓捕归案。
李某到案后,对偷盗闺蜜金手镯的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交代,最近她因为和男友闹了矛盾,便想方设法讨男友欢心。
因为和卢某是合租闺蜜,所以知道卢某的金手镯放在哪里。于是她趁闺蜜外出不在家之际,便偷走了卢某的金手镯。
在将金手镯卖了18000元后,李某用9000元给男友买了一部新手机。剩下的钱她计划带男友去重庆旅游。
没想到,重庆旅游没去成,这下去了监狱旅游。由于盗窃价值高达18000元,李某的行为已经违法刑法,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哪怕是闺蜜,也不靠谱,该防还得防着。正因为是最亲密的朋友,所以才不会怀疑。
不知道李某买手机送男友时是什么心情,有没有过一丝后悔和羞愧。花闺蜜的钱是不是那么心安理得?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都很低。为了讨男友欢心,就可以偷闺蜜的订婚金手镯了吗?如果让男友知道送他的手机是偷东西换来的,不知道他是该感动还是该后悔?
大家还敢相信闺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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