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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5月20日讯(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刘倩)“执行工作做的是人的工作,考验的是耐心和细心……”5月18日,在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执行干警近6小时的不懈努力下,一起腾房案得以顺利了结。

2014年,被执行人黄某向湖南银行(原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贷款20万用于购买雨湖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因未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2021年湖南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黄某一次性偿还湖南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13.6万余元。

因黄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湖南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拍卖、变卖涉案房屋以抵交欠款。执行期间,法院依法向税务部门定向询价并在淘宝网上对该房屋进行挂网拍卖。经一拍流拍后,二拍的买受人石某以29万余元的价格拍得该房。

然而,就在买受人准备搬进去时,居住在房屋内的黄某及其母亲等人拒不腾房。

岳塘区法院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上门做黄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在督促其尽快腾房无果后,法院依法对黄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被执行人仍拒不腾房还款。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及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遂组织法警、公证员和搬家公司等实施强制腾房。

“这是我出钱购买的房屋,我死也要死在里面,你们没有权利搬东西。”面对法院的强制腾房,黄某的母亲情绪激动。

“这套房已经拍卖,你们没有任何理由住在这里,请您配合我们法院执行工作……”见状,承办法官只好再次对黄某及其母亲耐心释法析理。同时,又为黄某及其母亲找到新的住处,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经承办法官反复沟通,黄某及其母亲终于同意腾房,但表示房屋内的东西过多,无法搬运,需要帮忙。于是,执行干警又将黄某及其母亲的所有物品完好无损地搬至新租赁的房屋。

经过近6个小时的努力,涉案房屋顺利完成腾空并交接,房屋钥匙交到了房屋买受人石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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