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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山西省基础教育骨干教师梯队培养成长体系,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体系建设的通知,将通过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到2035年形成省、市、县三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三类为主的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体系,建设遴选、培养、管理、使用三级联动、一体化运行的骨干教师队伍管理体制,培养造就10万名骨干教师队伍。
本次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将面向全省基础教育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和教科研人员。具体来看,省教学名师将从省学科带头人和市教学名师中遴选;省学科带头人将从省教学能手、市教学名师和市学科带头人中遴选;省教学能手将从市教学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和市教学能手中遴选;市教学名师将从市学科带头人、县教学名师中遴选;市学科带头人将从市教学能手、县教学名师和县学科带头人中遴选;市教学能手将从县教学名师、县学科带头人和县教学能手中遴选;县教学名师将从县学科带头人中遴选;县学科带头人将从县教学能手中遴选;县教学能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产生。选出的省级各类骨干教师均颁发相应证书,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可以享受优先参加相关培训、承担项目研究及其他奖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级激励政策,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支持保障。
据了解,省级骨干教师队伍的遴选与培养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市级骨干教师队伍的遴选与培养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县级骨干教师队伍的遴选与培养工作参照执行。骨干教师队伍将实行省、市、县分级分类管理,共同培养使用的原则。